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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6-12-01 10:23 浏览数:229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湘教改〔20161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州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参照《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确定本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取得改革成效。

 

附件: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6620

附件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2016年我省教育改革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统筹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加强谋划协调,着力推进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着力调动基层改革的积极性,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

1、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高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讨,切实开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组织开展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实施,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马克思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情况的年报制度和问责机制。制定下发湖南省贯彻落实《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及相关评价细则,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高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教育。(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

2、大力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广泛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继续推进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各地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等级评估和学校体育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推进校园足球改革发展。继续深化和改进美育教学,全面推进艺术教学改革,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评价制度,大力开展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团省委)

3、加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完善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制度。根据国家部署,逐步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深入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和三类城市评估。扎实推进语言文字科研和中国(湖南)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推动《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计划》落实,启动国家通用手语方案(试行)试点工作。(省教育厅、省残联)

4、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制定出台《湖南省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进一步缩小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差距。深入推进三区支教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内地民族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省教育厅、省民宗委)

5、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扎实推进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力度,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系统谋划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机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6、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监测,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县市区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结合监测和调查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并组织经省级督导评估合格的县市区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验收。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健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严格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7、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积极扶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高中学校建设,重点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发展节奏,力争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继续完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研究制定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相关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切实办好特殊教育。全面落实《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并组织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健全特殊教育投入机制,继续提高义务教育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年每生6000元。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支持发展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残联)

9、落实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根据该方案研究制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配套方案,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制定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3类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计划。(省教育厅)

10、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深入推进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建设校企合作互动交流平台。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进一步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推进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企业人才培训基地。继续依托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探索依托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农民通过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形成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组织相关高校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等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的相关机制建设,继续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培训标准建设,开发高职专业教师新技术培训与考核标准,开发中职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农委、省残联)

11、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建设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利用慕课平台建设创业公开课。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实验计划。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举办全省高校MPA案例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等专业(项目)比赛。组织办好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比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继续举办全省黄炎培创业规划大赛(省教育厅、团省委、省科协)

12、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研究制定我省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优化我省高等教育布局。推动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启动我省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引导和支持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启动开展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试点工作。落实国家调控、省级统筹、高校自主的专业设置管理机制,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启动实施普通高校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引导职业院校探索构建能力递进专业群课程体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宗委、省发改委)

13、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制定出台我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制定我省十三五学科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启动十三五重点学科建设,择优遴选一批湖南省十三五一流学科、特色学科和特色培育学科。组织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促进各学位单位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实现研究生教育特色发展、内涵发展。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14、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组织高校制定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高校科研资源整合,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开发共享。加强科研项目、创新平台、人才队伍的导向性,引导高校服务国家和湖南战略需求,汇聚优质科技和人才资源,积极承接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建设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网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网,充分发挥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全省高校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优化高校学术环境,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改革重点学科、科研项目、科技创新平台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立项、评价、监督方式,探索实施分类评价、同行评价和开放评价。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探索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监督考核机制。督促贯彻落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科协)

15、推进继续教育改革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推进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开放大学建设。引导和支持全省高校大力深化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经济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国家、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和实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县、社区五级社区教育骨干体系。加强社区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共建。继续办好年度终身学习活动周。推进农村终身教育发展,引导农村县市做好县域终身教育的顶层设计。(省教育厅)

16、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省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立项学校验收,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的民办学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做好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平台,拓宽国际化人才培养途径,启动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需求的专项出国研修计划。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完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完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年度报告网上公示制度,提升办学质量;发展来华留学教育,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设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言生奖学金。切实加强孔子学院建设,充分发挥孔子学院综合交流平台作用,拓展丰富教育交流领域。利用“2016年湖南省国际友城教育友好交流活动周,拓展教育国际交流渠道。(省教育厅)

18、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编制权力清单,明晰政府管理教育的边界,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完善章程配套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机制,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对市州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对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定《教育强市州督导评估方案(20162020年)》,启动教育强市州创建工作年度督导评估。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评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差异系数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贫困生资助管理方面,尝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教育服务改革,积极推进精准资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19、全面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加快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建立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特岗教师招聘办法,提高特岗教师招聘质量。将教育人才津贴实施范围由武陵山、罗霄山国家连片特困县扩大到全部贫困县,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自行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出台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文件并部署实施。在选定的14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法治副校长选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编办、省司法厅)

20、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生均拨款制度,贯彻落实普通本科学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制定普通高中生均经费保障政策,修订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内容、补助标准和分担办法。在我省8个沿西部边境贫困县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给予学费补偿。(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全面推进湘教云建设与应用。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云覆盖工程建设与应用。推进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实施2016年教育信息化试点及创新应用十百千万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省教育厅、省经信委)

2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做好《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出台及宣传实施工作,做好《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学习和贯彻工作,完成《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工作。针对教育重点热点问题,提出十三五立法计划。出台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制定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深入推进依法治教示范校创建工作。做好修订后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习宣传工作。(省教育厅、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3、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出台《湖南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高校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推动高校党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有关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建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质量标准的意见精神,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带团建的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和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精神。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问题列入全省教育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严肃查处中小学择校收费、违规招生等问题。将考试招生违纪违规问题列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内容,严肃查处高校自主招生、特殊类型招生等的违规问题。(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

24、系统谋划十三五教育改革发展。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编制出台《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研究提出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重大教育工程项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25、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立足国家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教育现代化为主题,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我省教育现代化的有关文件,明确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举措和条件保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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